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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公告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位于吴中区胥口镇子胥路333号胥口粮库1-3#成品库、办公楼、门卫一资产公开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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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SCJR202606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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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
苏州市胥口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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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 情 况 |
支委会、总办会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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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行为 批准单位 |
苏州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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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 |
2026年4月15日 |
挂牌终止日 |
2026年4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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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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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资产看样 |
看样联系人:周工 联系方式:13812634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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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需要 注意事项 |
1、公告期内每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5:00可预约现场看样时间,请至少提前半天预约。 2、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终止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 ● 线下报名:意向承租方可在公告期内至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六楼605室办理报名手续,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不含节假日。 ● 线上报名:意向承租方可在挂牌终止日16:00前点击“我要报名”,登陆实名认证小程序,线上提交报名材料。 3、办理报名登记请准备以下材料: ● 企业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账户信息等。 ● 自然人:身份证、账户信息(银行卡)等。 4、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承租方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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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资产 基本情况 |
坐落位置 |
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子胥路3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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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类型 |
仓库 |
所在楼层 |
一层、二层、三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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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面积(m2) |
14331.14 |
租期(年) |
4年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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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资产 基本情况 |
资产使用现状 |
使用中 |
是否设置原承租户优先权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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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承租户名称 |
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 |
原承租户证件号码 |
91320506714997519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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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水平、附属设施等 |
无装修,以现状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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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环境、交通等 |
周边有子胥快速路、东山出口、230省道等主次干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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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事项 |
不设置免租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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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
2000000.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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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条件 |
租金挂牌底价 |
2000000.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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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要求 |
一季度一付,先付后租 |
租金调整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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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
一个月房租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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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用途及要求 |
主要用于生产经营 1.承租方不得从事粮食仓储、粮食购销等相关业务; 2.不得从事危化品、易燃易爆品仓储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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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出租相关的 其他条件 |
1、 租金挂牌价为租赁期内年租金价; 2、 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交易中心不承担公告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租金价格; 3、 未经委托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装修或改变原房屋结构,若违法违规使用所带来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 租赁期内水、电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 租赁起始日期为2026年7月1日。 6、 承租方需做出以下承诺:如从事经营活动,应自行负责获取依据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应具备的所有许可、批准和证照,保证其租赁行为和经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 7、 如委托方未能按时交付标的的,按实际交付日期结算租金,由委托方向承租方无息退还未及时交付标的期间的租金;如委托方在租赁期开始后一个月内仍未交付标的的,由委托方向承租方无息全额退还所交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同时租赁关系自动解除,委托方不向承租方做任何其他补偿,承租方风险自担。若因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保证金不予返还,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追偿。 8、承租方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协议为资产租赁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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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 资格条件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社会信用; 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标的资产经营业态要求的其他条件。并遵守与服从苏州市胥口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对于承租方的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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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 |
人民币 10000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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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期限 |
1、挂牌期满前支付至交易中心任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将视为放弃本次报名机会。(1)邮政储蓄银行账号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高新区支行账号名称: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银行账号:932056013000477498开户行地址:苏州市虎丘区塔园路150号(2)江苏银行账号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苏州虹桥支行账号名称: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银行账号:30190188000050167开户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金阊街道干将西路1168号 2、报名保证金须从意向承租方报名时所登记的本单位或本人账户中采用电子化方式一次性汇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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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保证金 处置方式 |
成为最终承租方,报名保证金转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未 成为最终承租方,报名保证金按原支付路径返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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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扣除情形 |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参与项目、交纳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即获得交易资格,即完全同意如下内容并作出承诺,及同意以下保证金扣除情形(出租方违约等原因除外): 1、如出现“获得交易资格的意向承租方(竞买方)均未作出有效报价”情形,产交中心有权从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最低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视出租方提出的赔偿额,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2、非因出租方的原因,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形,产交中心有权直接从意向承租方(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产交中心预期应收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根据出租方提出的损失赔偿额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的,损失方有权通过司法途径继续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 (2)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3)成交后,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的; (4)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与出租方签订相应合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5)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产交中心造成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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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至本公告挂牌期满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转为协议方式租赁,由产交中心组织意向承租方按报价和租金挂牌底价孰高原则确定承租价格。协议报价期设置为2个工作日,若意向承租方在规定时限内未出价,本项目以租金挂牌底价成交。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由产交中心组织电子竞价多次报价确定最终承租方和承租价格。 起拍价:租金挂牌底价 自由竞价时长:30分钟 延时阶段时长:3分钟 加价幅度: 点击查看《苏州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电子竞价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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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1、参与电子竞价的意向承租方获得交易资格后,请准时参与电子竞价活动,项目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成交公示;第三方机构实施线下择优遴选成交的项目,产交中心在收到项目成交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成交公示。成交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2、最终承租方确认后,产交中心于3个工作日内将其他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一次性全额返还,不计息。 3、成交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成交方(最终承租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承租方还应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缺额部分(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于签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足额一次性支付至产交中心指定结算账户,以后各期租金根据租赁合同约定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产交中心在收到租赁双方签订的《资产租赁合同》、结算资金以及应收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双方出具公开招租交易凭证。 4、本公告仅为本次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承租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出租方提供的其他资料(标的资产权属证明和租赁合同模版等材料可在公告期间内联系产交中心工作人员查阅),并在本项目公告期间实地踏勘,充分了解资产状况。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与责任。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瑕疵等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招租标的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部分),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参与标的资产公开招租,即表明已充分考虑未知、瑕疵风险因素和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招租标的当前实际状况承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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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事项 |
产交中心组织成交的项目,按照《苏州产权交易中心资产招租项目收费标准》向交易双方收取交易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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