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26年仓房地坪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审批完成,招标人为昆山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茗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昆山市
2.2 工程规模:本工程为昆山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仓房地坪改造工程项目。主要施工范围为:吴淞江粮库1个仓,张浦粮库7个仓地坪改造维修,改造面积约4150㎡。包含地坪改造、墙面改造等。
2.3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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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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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6年仓房地坪改造工程 |
修缮土建 |
152.4388 |
120 |
2.4其他: / 。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二级(含)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3.3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3.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需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8)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9)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0)按《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查询途径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服务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由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直接推送到招投系统中的黑名单,在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如失信被执行人和黑名单中有记录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各投标单位投标前自行查看网站记录并对此负责;
(11)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相关规定,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的;
(12)投标人存在通过资格预审不获取招标文件、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或者中标资格,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13)依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3.4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年/月/日至/年/月/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3.5财务要求: 良好 。
3.6信誉要求: 良好 。
3.7其他要求:1.投标人网上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均须在有效期内,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2018]第 6 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查询途径为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在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如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3.8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1即日起至2026年04月21日10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从“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了解工程招标信息;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21日10时00分
5.2投标人应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纸质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或送达的,视为逾期送达。
5.3投标人递交书面投标文件的地点:昆山市花园路2796号。
5.4除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5.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6投标文件的份数: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投标人网上提交壹份投标文件;纸质评标,投标人还需在开标室提供叁份(一正二副)与网上提交的最终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标书以供评标使用。纸质投标文件均须提供扫描件PDF版,以U盘形式提供。
6.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壹仟肆佰贰拾叁元整(RMB:11423.00元)
交纳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0日10:00(北京时间):
苏州茗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102233109100078969
开户行:工商银行昆山鹿城路支行
注: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不接受任何现金形式。如未交纳视为无效投标。
7.1安全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RMB:50000.00元)
1.招标人:昆山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时宇航 联系电话:0512-57565705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茗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市环庆路908号信息港大厦406室
联系人:蒋天浩 联系电话:0512-57218518
3.本项目为自行监管项目,监督单位:苏州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12-65290093
备注:
投标单位报名、投标等相关事宜详见昆山限额平台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操作手册。网址:http://218.4.45.172:8086/kssfzx/034003/ksCity_moreinfo.html